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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各院(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届活动由教务处、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主办。

二、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高等教育组别设置项目为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两项。

三、推荐名额

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项。我校推荐数不超过25 项。

四、申报程序

1.各院(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教师参加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并选送优秀作品参赛交流。

2.教务处、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选送作品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如发现申报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该奖项申报资格。

3.校内申报评审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参加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遴选。

五、奖励办法

学校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为配合本次活动,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将竭诚为我校广大教师提供微课视频录制技术支持与服务,具体详情可咨询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侯珂老师。

2.参赛作品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 号)(附件1)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请以院(部)为单位,于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徐梦姝老师:作品材料(微课或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登记表(签字扫描版)(附件2)、报名信息导入模板(附件3)及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4)。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作品登记表

3.报名信息导入模板

4.交流活动汇总表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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