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要求,教务处印发了《关于开展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习与落实活动的通知》(教务【2016】26号),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学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依据该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集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各院(系部)院长(主任)、常务副院长(副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教学管理部门全体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19日下午14:30—16:00,文华楼阶梯1。
二、院(系部)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各院(系部)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多媒体管理员
(二)组织安排
各院(系部)于10月20日—25日期间自行组织本单位以上人员进行
考试,考核安排报备教务处后领取试卷,并将批阅后试卷和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组织考试工作,客观
公正批阅试卷。
2.考试人员要按时参加考试,无故不得缺考。
3.教务处组织评阅集中考试的试卷,审核汇总各院(系部)自行
组织的考试成绩,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单位的月度绩效考核。
教务处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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