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各院(系部)要提前做好授课计划、教材征订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授课计划的报送
1. 各门课程要严格按照我校最新制(修)订各专业全程教学计划开设。由于特殊情况,个别课程需要变更或调整的,应写出教学计划变更申请一式两份,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2. 抓紧时间落实各科目任课教师。新聘的兼职教师要集中时间安排试讲,并将试讲安排通知教务处,同时认真做好资格审验工作并留存材料。
3. 专职教师的授课工作量要按照学校的标准执行,兼职教师周学时不超过12节。特殊情况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 授课计划报送按照18周计算(2015级专业暂不报送)。
二、教材征订表的报送
1. 教材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及学生自身特点选择适用教材。
2. 要优先选用征订优秀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应用型教材、高职高专专用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以及一类大社教材以确保教材质量。
3. 根据各院(系部)实际情况,学校已经自编出版的课程教材原则上要优先选用(附库存自编教材表)。相同课程的教材要尽量选用同一教材。公修课教材、跨院(系部)使用的教材,由教务处协调征订。
4. 教材选用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参与积极性和教研室的主导作用,院(系部)负责人要认真把关。
5. 教材征订数量要认真核实准确,征订数量为学生人数和本课程任课教师数量之和。
6. 教师教学辅导书原则上由各院(系部)自行购买解决,教务处不再统一征订。
7. 各院(系部)负责人要以对学生、对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好教材选用关,坚决避免选用人情教材、交易(资助)教材和劣质非正规出版教材。一经发现,将报请学校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格式要求:报送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EXCEL格式)。
四、报送时间:4月22日之前报授课计划至教务科,报教材征订表至教材科。
教 务 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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