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关于2014年暑期双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务【2014】26号)要求,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要上交相关材料,各院(系部)要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参训教师要如实填写培训日志,认真撰写培训总结,8月19日之前,连同有关培训档案材料(培训通知、培训成果等)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上交教务科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各院(系部)要组织专门会议,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向全体教职工汇报、传授培训内容和技能,共享培训成果。
3.各院(系部)要成立考核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和培训内容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方式和考核项目,并于8月19日之前上报纸质版考核方案至教务科。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要及时上报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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