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课程补考管理工作,促使学生认真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定于第二周、第三周进行,现将补(缓)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补考学生为上学期综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缓考学生为上学期没有参加期末考试但在考前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考试作弊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二、考试时间:每天的7、8节课(16:50-18:50)。公修考试课为9月16日-19日(共四天),专业考试课为9月20日、23日-25日(共四天);考查课考试时间为本学期前三周。
三、考试组织:
(1)实施标准化考场,各考场人员一般为32人。
(2)专业考查课与公修考查课的补(缓)考安排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组织。
(3)公修考试课的补(缓)考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考试课的补(缓)考安排由各学院初步安排后,再由考务科统一调配考场和监考教师。
(4)8月31日上午将各学院(部)补(缓)考初步安排时间表、试卷统计表、拟安排监考教师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考务科。
(5)学校将安排巡考组对本次补(缓)考工作进行检查,并全校通报检查结果。
四、成绩上报时间:公修考查课、考试课补考成绩依照相关模板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4年9月27日前报考务科备案,专业考查课、考试课补考成绩请于10月15日前报考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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