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而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本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务处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达标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来校工作一年以上的课堂教学未达标的青年教师。
二、具体安排
1.此次达标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各院(系部)负责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达标课初评,并将结果于10月21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第二阶段:10月23日—10月27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全校通报。
2.要求来校两年以上青年教师必须参加达标课活动,未通过达标课教师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参与职称评定。
3.希望各院(系部)认真组织好本次达标课活动,要帮助指导青年教师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1.《理论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
2.《实验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
3.《体育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试行)
教务处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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