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及时总结我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专业及课程建设水平,我校决定对2010年批准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展开验收工作。通过验收,总结交流我校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经验,宣传推广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质量工程建设整体水平。现就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要求
本次验收的范围是我校2010年批准立项的9个校级重点专业、13门精品建设课程(见附件1)。依据《郑州华信学院校级重点专业评审指标》(见附件2)、《郑州华信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见附件3),对照各项目所列的指标体系进行检查。
二、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分材料提交、网上评议、答辩汇报、终审评议四个阶段。
1.材料提交:各专业、课程负责人对照验收标准,填报《郑州华信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点自评总结表》、《郑州华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总结表》。
上述材料需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11月3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科。
2.网上评议:各课程开放建设展示网站,网站内容应包括课程情况、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自我评价、课程建设规划等多方面的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表现形式,学校将对此进行网上评议。
3.答辩汇报: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现场听取重点专业、精品课程负责人PPT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查阅专业建设材料。
4.终审评议:根据验收材料、网上评议、答辩汇报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公示后予以公布。
本文除正文外,附件不印发,请从教务处主页中查阅、下载。
附件:
1.郑州华信学院校级重点专业、精品课程验收一览表
2.郑州华信学院校级重点专业评审指标
3.郑州华信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4.郑州华信学院校级重点专业建设自评总结表
5.郑州华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总结表
郑州华信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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