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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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新增专业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10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申报本(专)科新专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效益,学校拟组织申报2013年新增专业。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增专业申报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通过增设新专业促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形成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2.各单位要从我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出发,修订完善各院系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仔细分析近年来已有专业的招生、就业情况,优化专业设置结构,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2013年新增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需求分析和方案论证工作,为2013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3.为进一步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学习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专业申报的相关文件。教务处收集、整理了有关文件(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研究,具体材料可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专业建设”专栏“新专业申报参考材料”内查询、下载。

4.各单位要了解历年来本科专业申报和备案的有关情况,既要考虑申报专业符合社会急需、特色明显、新兴交叉的原则,又要考虑申报专业符合国家批准设置的精神;既要积极申报与社会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密切结合的应用型新专业和新方向,又要慎重申报目录外专业和试点专业。

5.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和方向进行调研。要求院(系部)至少申报2个专业,其他单位至少申报1个专业(招生办、就业办至少申报4个专业)。各院(系部)拟申报增设的新专业需提交论证报告,其他单位只需报新增设专业名称,并阐明该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和就业前景。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汇总整理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通知(教高[1999]7号)

2.《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通知(教高[2001]5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

4.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495号)

5.2011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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