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指导和管理,保证培养规格,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制(修)订2010级中专各专业教学计划,请各院(系部)结合我校实际,按时完成中专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基础,实施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基本理论教育,把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劳动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价值观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努力造就生产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教学计划应按照“专业融入产业、规格服从岗位、教学贴近生产”的总体原则制(修)订。
1.根据河南省经济发展需求以及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具体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
2.以全面素质为基础、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构建课程体系,以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为主要依据确定课程设置,以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分析为基础确定教学内容。
3.以能力考核为重点,以过程化考核为主体建立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4.以校企合作为途径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熟练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知识和能力。
5.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范的同时,各院系可根据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课程。
三、学制和学时安排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
(二)学时安排
三年各专业总学时为1600—1800学时。周学时一般为22-24学时,实训、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可按每周30-40学时;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学时比例一般为3:7,其中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40%-60%,教学时间不得少于500学时;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开设的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半年左右;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强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学时比例作适当调整。
四、培养目标
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从事本专业、行业岗位工作相适应的文化水平,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五、课程设置
中专各专业课程按功能可分为文化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课程设置应着力构建以全面素质为基础、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并注意处理好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防止脱节。
六、中专各专业教学计划基本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1.中专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由各院(系部)按专业所属承担,院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负责。
2.在教学计划的制(修)订工作中,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力量共同讨论,邀请社会相关行业人员参与专业教学计划论证工作,安排本专业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特别是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制(修)订工作。
3.各院(系部)要认真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目标,明确专业核心能力和核心课程,根据培养目标对现开设的专业课进行审定,删去不适合中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课程,补充新课程,对有些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开设新的课程,特别要加强实践课和实习实训教学环节。
4.教学计划的填写严格按中专各专业教学计划基本格式要求,保证格式规范统一。
5.各院(系部)于12月26之前将制(修)订的中专各专业教学计划(含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 XXX专业教学计划样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申玉会
联系电话:62632805
201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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