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发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依据《郑州华信学院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院教字【2010】3号)的文件要求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将开展“青优”教师评选工作。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系部按照《郑州华信学院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中“青优”教师评选条件推荐“青优”教师,5月20日之前上报教务科研处教务科以下材料:
2.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学术论文或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系部公章;
3.上报以上材料时请一人一档案袋,标注清楚档案袋中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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