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动自编教材的积极性,加大力度推进教学研究,加强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院教字[2009]11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成立5人以上的自编教材评审小组,组织本学期自编教材的自评工作,评审自编教材资助等级, 提出资助申请,并填写《郑州华信学院自编教材资助评审表》,于12月10日前,将自编教材的资助申请和《郑州华信学院自编教材资助评审表》交到教务科研处教材科。
二、教务科研处对自编教材资助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后由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长审批。
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自编教材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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