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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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1学期 郑州华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作者:   时间:2010-01-06   点击数: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的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在学院教学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系部由系主任牵头建立考评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领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深入细致地工作,评出正气,评出团结,评出干劲,促进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考评方式

借鉴历年来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的经验,实行学生考评、系部考评与学院督导办考评相结合,对教师(含兼职教师)教学工作按百分制从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学生评价占30%,系部考评占50%,教务科研处及教学督导办公室考评占20%。以此为依据,按照学院规定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比例,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价等级,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三、考评指标体系

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6项,7个考评细则,共计100分(另设有“加减分项目”,分数另计)。

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评细则

得分

备注

学生评价30分

期末学生测评

1.依据期末学生测评结果,测评成绩折算得出。专职教师以两学期平均成绩为依据,兼职教师以本学期测评成绩为依据。

50

教师职业道德与

教学出勤考评

2.在教学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能够与学生经常沟通和交流;遵守学院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得5分。

3.具有以下情况的扣分:

(1)凡发现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者,该学期考评工作一票否决。

(2)如发生侮辱或打骂学生情况,此项以零分计。

(3)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教师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按教学事故处理。

(4)调课每超过学院规定节数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私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师日常教学工作

4.完成教学工作量,日常教学工作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得40分,具体情况为:

(1)教学进度:进度与授课计划相差不超过2课时,得3分;每多超2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2)教案:教案编写规范,能做到周前备课,得4分;凡教案编写不规范或未做到周前备课,扣1分;没有教案的扣4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按照学院要求布置与批改作业,得3分;没有达到布置与批改作业次数,扣1分;布置作业但未批改扣2分;未布置作业扣3分。

(4)听课:专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得5分;每少听一次扣0.5分。(兼职教师此项不考核,该项分值划到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学出勤考评中。)

教师日常教学工作

(5)教研活动:教师按要求参加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得5分;每缺席一次(因公因病除外)扣1分,扣完为止。

(6)教学文件:教师应上交系(部)的各类书面资料及教学手册填写等齐全、规范,得3分;文件不齐全者扣2分,填写不规范扣1分,没有文件者扣3分。

(7)严格执行系(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及其它规章制度,得3分。

(8)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按时完成试卷命题工作,质量高,无差错,得3分。

(9)监考纪律:严格遵守监考纪律,无违纪现象发生,得2分。

(10)改卷:改卷认真规范,无差错,得3分。

(11)试卷分析、成绩分布:试卷分析认真规范,得1分;及格率80%及其以上且成正态分布,得5分,低于80%时,每相差5%扣1分。

教学改革

5.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并取得成效,得5分。

教务科研处、督导办考评

20

教学检查

6.院教学督导办在学期各项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差错,得10分;每发现一次差错(或者不规范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教学事故

7.没有发生教学事故,得10分;每发生一次一般教学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次较大教学事故扣10分,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该学期考评工作一票否决。

加减分项目

1.参加国家、省、市、校各种教学科研活动比赛获奖,国家级奖励8-10分,省级奖励6-8分,厅级奖励4-6分,市级奖励2-4分,校级奖励1-3分。

2.按照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超额完成科研工作量,按照比例分别加分5-10分;未完成工作量的按比例扣分。

加减分项给以整数分。

此项兼职教师不考核。

此项由系部组织考评。

四、其他要求

1.专职教师的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兼职教师的考评以学期为单位;实验员的考评可以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2.各系部要认真组织考评。对专职教师(含实验员)的考评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系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对教师个人的评价,然后汇总三个方面的量化成绩(有加分成绩的计入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考评等级。

3.由系部对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负责人)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评等级”的重要依据。

4.请各系部于2010年1月12日之前,将考评结果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教务科研处教务科,具体格式要求见ftp教务科。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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