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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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自编教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3-07   点击数:

关于2009年自编教材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激励教师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针对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编写教材、讲义及教学参考资料,根据《郑州华信学院自编教材管理条例(试行)》(院教字[2008]13号)文件精神,现对2009年自编教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郑州华信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机构成员如下:

主 任: 赵国运

副主任: 杨光岐

委 员: 王军华 赵和宇 褚新建 李国安 徐国强 王长安 王长虹 史 杰 杨化书 李成忠 朱留成 闫喜亮 夏 霖 李文霞 宋人杰 冯丽珍 吴少伟 张 峰

办公室主任:王军华(兼)

成 员: 沈亚楠 闫 兵 张 亮

二、工作安排

各系部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科学制订2009自编教材建设计划;在切准办学定位,把握学生特点,考虑专业发展,反映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情况,然后选定自编教材项目,合理确定选题。

1. 2009年3月14日(周六)前,上报系部2009自编教材建设计划和经系部审核签章自编教材选题审批表,另附:主编或编写责任人的教学科研情况及教材编写大纲。

2. 2009年3月下旬,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各系部按计划组织实施。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

3. 教材初稿完成后,由主编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将教材初稿纸制版3份(电子版1份)上报教务科研处教材科。

4.教务科研处审查后,报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教材建设委员会分设理工类和文管类两个评审组对教材初稿质量进行评审。必要的时候,采取匿名外审的办法。

5. 教材初稿经评审通过后,由系部申请经费,联系出版社印刷出版。

6. 教材发行后到教材科登记备案,供学院选用,教务科研处将不断追踪教材使用情况。

三、其他事项

1. 非我院专职教师担任主编者,不予受理。

2. 凡我院专职教师编写的教材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选用;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2009年春节前部分材料已上报者,需要补齐材料。

4. 2009年3月14日前,自编教材初稿完成,,除补齐材料外,可以直接将初稿一式3份(电子版1份)上报教务科研处教材科。

请各系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逾期不候。

教务科研处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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