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有3个专业须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申报准备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护理学。
二、申报专业所在院系要高度重视,对照申报指标全面自查和总结,认真组织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同时,将申报专业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于3月15日之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由教务处整理后反馈于有关院系。
四、各相关单位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将最终定稿(含电子版)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