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1〕2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了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教务处审核,共42个项目通过学校鉴定,准予结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申玉会
联系电话:0371-62632805
附件: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通过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