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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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教高函〔2025〕100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司面向全国普通本科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任务

3 月 19 日中午 12 点前,调查对象在线填报问卷,填报网址为:教育部网址:http://survey.hmedux.com

二、调查对象

(一)实习管理人员(校级)全校不少于 2 人,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 1 人。

(二)实习管理人员(二级学院)

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学院且每单位不少于 2 人,

教学分管实习副院长及工作人员(学院教科研秘书)各 1 人。

(三)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学院)

覆盖全部有本科生的二级学院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 1 人。

(四)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二级学院)

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学院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 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 5 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 8:2。大四在校生和近 5 年本科毕业生调研人数汇报统计表见附件 1。

(五)实习单位(二级学院)

联系不少于 1 家单位,各实习单位推荐 1 名管理人员及 1 名担任过校外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每家实习单位只填写一次问卷。

三、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填报数据真实有效,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二)严控时间节点:严格对照调查对象,于 3 月 19 日中午 12 点前完成问卷填报,确保数据提交零延误。(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学院以本次调查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实习实践教育质量。形成本院实习调研报告,经教学院长签字,3 月 19 日中午 12 点前提交专项调研报告(见附件 2)WORLD版以及加盖学院公章 PDF 版。

(四)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杨娟娟老师 1762938186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各专业上报问卷情况表

附件 2:XX 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研报告

教务处

202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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