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委托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委托项目:凡2009年1月以后获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资助,且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均可参加申报,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列为重大委托项目。委托项目申请时须出具详细的资助经费财务证明。
2.基地招标项目:为了充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研究积极性,会聚研究队伍,培育研究成果,评估验收合格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时须提供公开招投标及经费来源证明。
3.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4.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保障(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
5.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度课题指南》。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1个学科:(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社会学;(7)民族学;(8)教育学;(9)心理学;(10)体育学;(11)中国语言文学;(12)外国语言文学;(13)新闻传播学;(14)艺术学;(15)历史学;(16)管理科学与工程;(17)农林经济管理;(18)工商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截至时间:2010年4月15日18:00时。
3.评审费:重点项目200元/项,其他项目150元/项。
办公楼4楼科研办公室;联系人:闫兵;手机:1583800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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