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华信学院教师科研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教改项目的研究时间近满1年,应于近期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校级科研课题、教改项目结项工作,采取结题验收的方式。
(一) 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科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书》、《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教育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随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一同报送教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
(二)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首先审核课题组的结项材料,并签署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三) 教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受理并复审结项材料,对照《项目申报书》,审核项目执行情况,并签署验收意见。
课题组应将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原件一式一份、《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科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书》、《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教育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各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本报送教 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
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于2010年6月16日前完成结项工作。
(一)《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科研课题结项验收报告书》、《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度教育改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可从教务科研处网站“/科研办公室栏下载。
(二)成果形式:须对应原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原则上应为公开发表(出版)或实际应用,且均应标注“郑州华信学院科研课题、教改项目”字样,未标注的不予验收。
(三)未通过验收的课题,予以撤项,追回项目科研资助资金。
(七)对于无故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管理混乱的课题组,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今后3年内取消项目负责人的各级各类课题申报资格。
联系人:闫兵 ; 电话:62632790 ; 报送地址:办公楼4楼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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