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09年度科研统计、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教材(省编或以上);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含学术论文);申请或取得的专利、鉴定项目和各级科技成果,请各单位按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教师科研工作量一览表格式填表报送。自编教材,以学院的名义进行经费资助,不再计入科研考核与奖励;
2.科研成果按《郑州华信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09]20号文件)计算出分值。
1.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项目参照《郑州华信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管理暂行办法》(院教字[2009]20号文件)第六条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2.校级项目,由院方进行经费资助,不再另行科研奖励,各单位在统计时,只统计参与者的个人、系部得分。
2.论文:期刊原刊、文章全文复印件一份,并将文章复印件按份数竖面装订;
3.教材或著作:报送教材或著作原件,交教材或著作前后封面复印件、目录复印件一份,并将封面、目录按顺序竖面装订;
4.郑州华信学院2009年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2010年1月10日下午6点前将科研材料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过期不候。
闫兵 62620977 ; 15838006032
注:各级各类课题的开题报告需于2010年10日下午6点前报送至教务科研处科研办公室,否则,不计入本次科研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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