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6-03-14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指导和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审议、监督和咨询机构。

第二章 组 织

第二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11-15人,原则上由各教学院(系部)分管教材建设工作的院长担任。

第三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委员会委员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增补。

第四条 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全面指导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审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购置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六条 负责校级自编教材的审查立项和市级、省部级、国家级重点教材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第七条 负责学校教材质量评估及精品教材的评选工作。

第八条 指导开展教材建设经验交流及研究工作。

第九条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教材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商讨、决定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主任、副主任委员为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教务处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能有效。评议事宜可根据情况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十三条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教务处和各教学院(系部)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委员因病假、事假不能出席委员会会议时,必须向主任委员请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07—2020 中原华信集团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东校区) [451150]

电子邮箱:zzgyyyjsxyjwc@126.com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