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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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15】223号)及我校《“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校党字【2015】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此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应具备“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认真落实我校《“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提出的要求,在全校专职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厚德敬业,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努力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三、评选对象

在全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履行职责;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成绩显著,学生拥戴;

4.热爱教育,团结协助;

5.乐于奉献,精益求精。

要特别注重在我校学雷锋活动、践行校训精神、迎评促建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中选拔。

五、评选办法

1.各院(系部)要召开师德标兵评选会,通过自愿申请和民主投票,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教师数20:1(含兼职)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同时各单位统一将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师德标兵评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候选人的近期照片(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2.学校将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由评委通过投票确定初定人选,初步评选10人。

3.最后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人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评选时间

1.2015年10月30日前,各院(系部)将推荐候选人名单、照片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2015年11月1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3.2015年11月2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师德标兵最后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至23日。

七、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每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800元奖金,并通过不同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八、组织实施

本评选活动由教务处、宣传部组织实施。

附件: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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