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
一、评选范围
在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学校及市级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学生欢迎,深受同行认可。2010、2011年度工作考评连续优秀。
3.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时间(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4.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研究生)。
5.积极参加科研活动,科研能力强,完成科研工作任务。
6.教学名师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现任处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3人以内。
三、评选程序
1.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开展教学名师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名额:专职教师人数少于2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1名,专职教师人数多于20人(含20人)的教学单位推荐2名。
2.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组织初评。
3.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为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质量及透明度,教学名师评审推荐过程,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教学名师。
附件:2012年郑州华信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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