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缓考工作定于本学期第二周、第三周进行,现将补考、缓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补考学生为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缓考学生为上学期没有参加考试但在考前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专业课考试时间为本学期第二周(9月11日—9月17日),公修课考试时间为本学期第三周(9月18日-9月24日)。
三、考试组织:
(1)专业课由各院(系、部)自行安排组织,9月6日前将本院(系、部)专业课补考、缓考安排时间表报送教务处考务科审查备案;
(2)公修考试课的补考、缓考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具体考试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3)公修考查课的补考、缓考安排由各课程(教学)授课单位另行下文通知。
四、成绩上报时间:专业课补考成绩依照相关模板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2年9月22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公修课补考成绩于2012年9月29日前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