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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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司函〔2012〕138号 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8-29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立项建设“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9〕14号)以及《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教高司函〔2007〕175号)精神,经研究,现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传授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由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讲教师。培训对象为高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集中培训的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和各地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同时为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提供在线学习内容。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查询。参训教师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

在线培训由教师自主学习,参加在线沙龙等辅导交流活动,培训时间和地点不限。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教师发展在线”http://online.enetedu.com查询。参训教师需在“教师发展在线”上注册报名,或通过已建设的学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集体选课报名。

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网培中心另行通知,具体培训课程见附件1和附件2。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我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此文转发至所在地高校。

附件:⒈ 2012年下半年集中培训课程

⒉ 在线培训课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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