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各院(系部)要提前做好授课计划、教材征订的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授课计划的上报
1.各门课程要严格按照我校最新制(修)订各专业全程教学计划开设。由于特殊情况,个别课程需要变更或调整的,应写出教学计划变更申请一式两份,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2.抓紧时间落实各科目任课教师,兼职教师的聘任要严格按照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和招聘程序进行,认真做好审验资格工作。下学期学校将重点审验兼职教师证件。
3.专、兼职教师的授课工作量要按照学校的标准执行,专职教师工作量要够,兼职教师不超工作量。特殊情况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 2009级(本科)、2010级和2011级(本专科)授课计划上报按照18周计算,2012级授课计划暂不上报。
二、教材征订表的上报
1.教材征订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及学生自身特点选择适用教材。
2.要选用征订优秀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应用型教材、高职高专专用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以及一类大社教材以确保教材质量。
3.根据各院(系部)实际情况,学校已经自编出版的课程教材原则上要优先选用。同等课程的教材要尽量选用同一教材。公修课教材、跨院(系部)使用的教材,由教务处协调征订。
4.教材选用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参与积极性和教研室的主导作用,院(系部)负责人要认真把关。
5.各院(系部)教材以2009级(本科)、2010级和2011级(本专科)的目前班级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征订,2012级教材暂不征订。
6.教师教学辅导书原则上由各院(系部)自行购买解决,教务处不再统一征订。
三、格式要求:上报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EXCEL格式),具体格式见ftp教务科、教材科。
四、上报时间:5月25日之前报授课计划至教务科,报教材征订表至教材科。
教 务 处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