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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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发放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09-10-26   点击数:

为了做好教材发放管理工作,进一步搞好我院教材的管理与建设,保障教学用书,更好地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教材科在开学前根据“教材征订表”发放教材,由系部专人负责领取。教材发放时,发、领双方必须认真清点教材的种类、册数,确认无误后,在“教材征订表”上签字,如发现短缺,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补发,否则,不予补发。

2.系部领取教材后,要及时由辅导员负责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防止发放不及时和丢失等现象。由于系部和个人因素出现此类问题,教材科概不负责。

3.新生报到后,各系部按照实际报到人数领取教材。补录学生的教材由教材科另行统一发放。学生有转专业倾向的,暂不发教材,转专业确定后方可按实际人数发放。

4.凡是学生领到教材后,因转专业、离校等原因,出现教材退还事宜,教材科不予受理。

5.教师和学生领用的教材,如发现有错误、倒装、缺页等现象,由各系部负责教材发放人员汇总后统一到教材科凭原教材调换。

6.未尽事宜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教 务 科 研 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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