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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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01   点击数: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根据《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校教字【2015】3号)文件精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我校将继续开展青年教师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挂职锻炼条件: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进取精神。

2.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理工类教师不少于半年,文科类教师不少于三个月。

3.各院(系部)要根据各自专业的教学特点和实际发展需要,选派人员到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业、行业进行挂职锻炼,不得挂职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岗位。申报比例为本单位专职教师的5%—8%,优先选派无企业、行业工作经历的教师。

4.挂职锻炼原则上安排在就近的相关单位进行,各院(系部)要统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为前提。

5.申请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应填写《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表格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经院(系部)审核同意后,9月6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由学校审批。

6.各院(系部)领导要重视青年教师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工作,充分动员,科学安排,严格审核,确保学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赴企业(行业)挂职锻炼工作扎实开展,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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