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对试卷的内容、题型、题量、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设计,能够客观地反映教学效果和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程度。各系(部)各课程试卷均应按照学院教务科研处的试卷命题要求命题。
1.由各系(部)召集命题人员,以课程为单位成立命题小组,确定命题组组长,明确命题指导思想,统一命题原则,进行分工,任务落实到人;命题人员遵循考试大纲的要求,恰当确定命题的范围、重点和难点,客观、准确地考查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提高命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题型。根据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题型应多样化,注重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的测试,减少死记硬背的题型(如:原则上不出、少出填空题),加大应用能力测试题型(如:论述题、材料分析题、应用题、技能测试题)。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生情况,可出选作题型。
试题类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主要按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涵盖面要宽,要突出重点。客观题包括判断、选择(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选择题要给出四个或四个以上备选答案。每套试题中客观题所占比重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主观题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题目要有一定难度,包括简答、名词解释、论述、分析、计算、证明、设计、应用等。
3. 题量。题量适当。一般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的题量应掌握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可在90分钟内基本完成全部答卷。
4.各门考试课程或考查课程必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同一水平出两套试卷(A、B卷),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要出四套试卷(A、B、C、D卷)。试题必须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5.命题要达到的标准:把握大纲、教材、学生,题意科学、合理、准确、不超纲;文字通顺,数据相符,表达准确,标点无误;试卷规范,题型多样,题量适宜,难易适度;答案正确、全面、简洁、规范。
6.为保证命题之信度(可靠性)和效度(准确性),考试试题应由专业教师先试做,并由试做人填写试做时间,同时将试做报告和试做试卷交教研室保存,教研室主任根据试做情况判断命题质量。命题人应认真填写《郑州华信学院考试试题命题审查表》(附件一)。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必须对各门课程试题进行审核,并在命题审查表“试题审核人”栏中签字。
7.各系(部)须组织专门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查和整理,符合上述要求的方能入库。凡审查通过的成套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由各系(部)按教务科研处规定的统一模版进行打印。全部打印好,由命题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交教务处科研处验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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